消防泡沫液贮罐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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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泡沫液贮罐注意事项
消防泡沫液贮罐当压力水流经比例混合器,一部分压力水(3%~6%)由支管进入泡沫液储罐内挤压胶囊,置换出等量的泡沫液与另一部分水(97%~94%)在比例混合器内混合成泡沫混合液提供给泡沫产生装置,产生空气泡沫进行灭火。
1)装置不得随意拆卸,全面检修年限一般为2-3年。
2)装置试验时,填充泡沫灭火剂如果备用不足,可以堿量填充,但不得少于总容量的35%,不得少于500L。
3)装置在备用状态时,必须储满泡沫灭火剂,否则因泡沫灭火剂供应时间不足,会影响灭火效果。
4)装置所选用的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应与本装置铭牌所示的混合比相同,并保证泡沫灭火剂的使用温度。
5)一次加入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的泡沫灭火剂,并不得混入水、沉淀物、油类和其他杂质。
6)装置的安装场所应避免日晒、雨淋与防高温、防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