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泡沫灭火剂使用
发布:admin浏览:次
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的泡沫灭火剂的使用
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主要由常压泡沫液罐、泡沫枪、管线式比例混合器、水带、及推车车架等构成。配有PHF型号的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及与其相配的PQ型号空气泡沫枪。输送压力水后即可喷射泡沫扑救中小型油类火灾,也可喷水扑救一般固体火灾。
1. 泡沫储液罐容积为100-500L,罐本身为常压罐。
2. 装置的使用压力范围:
(1)压力水通过比例混合器时为0.6~1.1MPa;
(2)压力水不通过比例混合器直接通过泡沫枪时为0.6~0.8MPa;
3. 当装置配备的是PHF4比例混合器与PQ4泡沫枪时,流量为4L/S,射程≥10m。
4. 当装置配备的是PHF8比例混合器与PQ8泡沫枪时,流量为8L/S,射程≥10m。
用装置自身携带的消防水带与消火栓等供水设备连接即可使用,可放置于有利位置进行灭火。做为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补充,可用于防护区内多台设备的灭火保护。
可根据需要选用适宜的泡沫液类型,用于扑灭各类液体火灾。
泡沫灭火剂的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应与混合器上混合比相符,否则会影响发泡效果,使灭火性能下降。
2.装置不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对于醇类、酮类、酯类等极性溶剂火灾,应采用抗溶性泡沫液。
3.若环境温度低于1.7℃,应采用防冻型泡沫液。
4.采用氟蛋白等普通泡沫液时,应在泡沫液保质期内使用,保质期为2年。
5.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泡沫液不得混杂使用,否则会造成泡沫液固化或凝胶现象而使泡沫液失效。
公司概述
江苏强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泡沫灭火设备、泡沫灭火剂、自动 电动 手动 移动消防水炮、智能图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生产制造商。
公司注册资金58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50亩。其中建筑面积15000m²左右,拥有符合大规模生产的标准化生产车间,配备了诸多国内外的生产、检验设备,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在 全国设有60多家销售子分公司及销售服务中心。
公司产品多年来广泛的应用到国内的化工、石油、油库、码头、电厂、天然气、船舶、车库、机场、地铁、车站、厂房、体育馆、会展中心、影院、商场、博物馆、档案馆等行业的消防系统,部分产品已出口至亚洲、美洲等地,深受广大用户信赖,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的推荐使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