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卧式消防泡沫罐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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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压卧式消防泡沫罐的工作压力
常压不锈钢泡沫储液罐,当消防压力流经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设备的时候,比例混合器将其按照比例进行分流,其中一小部分水进入带胶囊的泡沫液储罐夹层,挤压胶囊,置换出的泡沫液与其余主管道的消防水混合为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并输给泡沫产生设备。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使用条件:
1、与混合装置配套的消防水泵的压力必须达到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的要求。
2、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为0.6-1.2MPa,不能超出规定使用范围使用,否则将影响混合比,降低泡沫质量。
3、混合装置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使用的压力大小,取决与所配用的泡沫灭火设备的工作压力和管道当量长度的摩阻损失。
4、在备用状态时,混合器中所有阀门应为关闭状态。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按罐体放置方式分卧式、立式两种形式。泡沫混合比一般为3%或6%,亦可提供8%的混合液用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装置混合液流量32-160L/s,贮罐容积有1000-15000L不同规格。根据所需要的混合液流量和泡沫喷射时间,比例混合器和泡沫罐可任意组合成系列产品,以满足工程应用的需要。
为了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人员人身安全,一般超过3000L,多采用卧式结构。
泡沫液储罐宜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且与泡沫液直接接触的内壁或衬里不应对泡沫液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1、储罐内应留有泡沫液热膨胀空间和泡沫液沉降损失部分所占空间。
2、储罐出液口的设置应保障泡沫液泵进口为正压,且应设袭置在沉降层之上。
3、储罐上应设置出液口、液位计、进料孔、排渣孔、人孔、取样口、呼吸阀或通气管。
泡沫液储罐上应有标明泡沫液种类、型号、出厂及灌装日期及储量的标志。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泡沫液不得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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