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哪些场所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提炼、加工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品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及燃油锅炉房、大型汽车等。在火灾危险性在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其他危险场所,灭火优越性明显。实践证明,该系统具有安全性高、经济实用、灭火效率高等优点。
1)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封闭空间场所。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2) 全淹没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小型封闭空间场所。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
3) 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 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4 )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场所。 限定位置的流散B类火灾场所。 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5) 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 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 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6) 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 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7) 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8) 泡沫喷雾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面积不大于200㎡的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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